在当今风起云涌的文物收藏市场和热播的电视鉴定节目中,关于文物流通收藏划定的“警戒线”变得越来越明显。国家文物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新修订的《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确保市场规范运作。
对于拍卖领域,《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不允许8类特定文物上拍,如出土或水下发现、盗窃、走私等;必须由专业人员征集并提供真实鉴定意见,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资格;禁止使用诱导性词汇如“罕见”、“仅存”、“国宝”,并且必须在拍卖图录中公示相关批复文件。
此外,对于那些擅自更改标识或者擅长名高估价值的人员也会受到惩罚。而对于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如个别专家知假不报、职业道德缺失等问题,《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明确指出了不收藏,不买卖,不占用资料,不以职务牟取私利这一基本原则。
针对古玩旧货市场缺乏监管的问题,国家将与公安、海关和工商部门合作提出具体措施。此外,对于那些过度娱乐化和宣扬错误投资理念的鉴宝节目,《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不能编造故事,以及不得暗示或要求专家修改评估结果。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国家希望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向着更加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保护文化遗产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升公众对于文化资产认知,使其成为真正能够传承历史与文化精神的一代又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