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国各地美术馆之间的资源共享,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文化部在2013年继续推进了“全国美术馆精品展览季”这一活动。从8月到11月期间,每家美术馆都可以举办至少30天的展览,以其自身珍贵藏品为主,并结合主题组织学术讲座、教育讲解和宣传活动。首批国家重点级别的美术馆以及其他所有国有美术馆都有资格参与这项活动。每个参予单位最多可以提交一个项目,并且需要在3月10日前通过《2013年全国美术馆精品展览季项目申请表》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省(区、市)文化厅(局)。每个地区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此外,这些被选入《2013年全国美术馆精品展览季目录》的优秀作品,将由文化部统一进行宣传和推广。在展览结束后,根据反响和效果,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