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技巧--作伪者是怎样补题或改题旧书画的
宋元时期人的绘画,一般不落款,而且也不盖章。即使有落款,也多落在纸的背面,或者画面上石罅树间,字相当小。有的作伪者收买到寮作品后,为了增加其价值,往往为其款。
款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是精通书画的人,是不可能做得好的。例如有一幅墨竹画,纸为明初的纸,但其上无款识、题跋。如果题宋人之款,那么纸料则容易被人识破,如果题清人之款,其价值必然会贬低,所以以题元末或明初之人的款识比较合适。这时候,就必须了解元末或明代何人画竹为最著名,才能冒充,绝不可能在宋代或清代找出一个画家来题。如果本知明代朱之藩的款最适合。但又还必须要知识朱之藩写什么字体,别号是什么,题款时有什么式样,有没有不同的款识,图章是什么字样,有没有闲章等等。这一切弄清楚之后,就得寻找现在的书法家,哪个的字体与朱之藩近似,以求其题款。
题款的时候,由于是旧纸绢,上浮绒毛,极不易入墨。而墨色不同,又怕露出伪痕。所以还得先将绒毛压平,而且还必须用所仿人物之前的墨。
装裱的时候,因为新的墨迹有些阴湿,还必须用矾水将题字之外圈涂,最后再用薰旧法,将题款及图章变旧。经过这些处理,制作精者,与原几近浑然一体。
有的唐、宋、元、明时代的书画作品,也有人是原作者名声不太大,作伪者往往将原款去掉,而改新款。比如宋代马光尘有一幅山水画,画、款皆精。只是马光尘的名所不大,知道的人很少。作伪者便首先研究马光尘是否出于名家,其作品与其师是否风格一致。当得知马光尘师马远时,便将马光尘的作品冒充马远的作品。
改题的款落于书何处,也有一番讲究。唐、宋、元、明许多名家落款甚小,而且字数不多,有的还题写在极边缘处。作伪者则斟酌其情形,可裁去的则裁去,可挖去的则挖除,然后再补题款字。其裁剪近似除,都不会露出伪制的痕迹。因为旧书画年代久远,通常情况下对其残缺部分填补均属正常,绝不能以这种情形来判别古书画的真伪。
怎样借助著录鉴定书画的真伪
前人对于看过或收藏过的书画,往往写成纪录,编为专书,这对鉴定书画真伪是很好的参考材料。但过去的收藏家不一定都有著录,如收藏名家项元汴、梁清标就没有著录传下来,而有的人收藏不多,或根本不是收藏家,却有著录行世。著录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的收藏,或称一家所藏,如安岐的《墨缘汇观》(其中有少数是记载他人所藏)、庞元济的《虚斋名画录》。各朝内府的收藏著录如赵佶的《宣和书画谱》、经《石渠宝笈》也属此类。另一类是经手或过目的著录,如郁逢庆的《书画忆》、吴其贞的《书画记》、顾复的《平生壮观》、吴升的《大观录》都属此类。撰者有的是经营书画生意的古玩商。
著录书的作者,多数在鉴定上下过一番工夫,虽然难免有误,但多数却是正确的。清代晚期,某些鉴藏家十分迷信著录,认为它是鉴定真伪的主要依据,这当然是不对的。因为收藏家不管他有多高的眼力,终不免有局限性。赵佶的鉴定力要算很高了,可是有曾收入《宣和书谱》认为是真迹的古画,今天看来实际上也是摹本。
前代著录有不少是抄本,往往流传了很久才刊行,容易发生错误。颜真卿的《刘中使帖》(亦称《瀛州帖》),吴升《大观录》载明是“黄绵纸本”,但原件真迹是唐碧笺本。本来吴升眼力很高,不见得便是著录伪物,这或是记错。又如《平生壮观》画中误记印章处甚多,可能是追忆遗忘。著录书籍还多由于辗转传抄,发生脱误,甚至被后人妄改,因而不应将它作为唯一证据。
各种著录书撰者的水平、时代、地区、方法等都不相同,应当弄清楚每种著录的性质和特点,才能更好地利用它。平时应当常翻著录书,看熟了有好处。虽然初看时不容易记住,但时间久了,印象就深了。在鉴定某一件书画之前,更应当查看各家的著录,尽可能弄清楚与该件有关的一切情况,如它的流传经过如何,究竟是一本还是几本,题跋、印章、尺寸、装潢的情况又如何等等。使前人的纪录和实物作对比,能帮助我们对它作出比较合理的判断。
怎样从题跋来辨别书画的真伪
题跋分为三类:作者的题跋,同时人的题跋,后人的题跋。某件书画的题跋虽然也有对这件作品加以否定的,但这是少数。最多的是为了说明这件作品的创作过程、收藏关系,或者考证它的真伪。于是有许多作品仗着题跋增加了后人对它的信任。但书画既有伪作,题跋方面也同样有多种作伪情况。
真古画而配以别人的伪跋或伪古画而配以别人的真跋,都是常事,竟连画家自己的题跋真而作品却假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以近代人为例:吴昌硕作画喜欢一批一批地画,上午画完放在地上,午睡以后再题诗添款。别人有时把画好的画拿走了,用假的顶替,他起床后,未加思索就一律题上了款。还有的画家晚年误把别人摹仿他的画当成亲笔,加上题跋。
看到画上有作者同时人的题跋,应当弄清楚他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情况从书画本身并不见得能知道,而须从一些题跋中去探索。故宫所藏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被公认是真迹,此卷无款识,鉴定依据除绘画本身的时代风格外,张著的跋也很重要。张著是金时人,泰和五年(1205年)授监御府书画,离张择端的年代不远,他的话可以令人相信。
后人的题跋对书画鉴定能起多大作用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作伪在宋代已很盛行,米芾《书史》便记载了他所临写的王献之《鹅群帖》及虞世南书,被王晋卿染成古色,加上从别处移来的跋,装在一起,还请当时的公卿来题。这些字卷如果传到现在,宋人题跋虽真,帖本身却不是古人的了。
题跋对书画的鉴定是否可信还要看题跋者的水平。弘历皇帝收藏至富,题跋也很多,但鉴别能力差,往往弄假成真。黄子久的《富春山居图》,他先得到了赝本,叹为旷世无双,每次阅看,必加题识。后来真本也入了内府,他反是假的。相反,文徵明的题跋就较为可信,因他工书善画,鉴别能力高。
有的画应当说本来是真的,因被人加上假题,反成了伪作。例如在《唐宋元明名画大观》中的一幅草虫图车,署款李亨。前代画家有两个李亨,一为元人,一为清人。从草虫轴的时代风格来看,出于清人之手,本是清代李亨的真迹。但画上有后人伪造清卞永誉的跋。由于有了这两段题字,却使它成了一幅假的元人画了。
怎样从纸质上辨别书画的真伪
古人写作书画,一般是在纸或绢上。因此,如果能对历代绢、纸有所了解,对鉴定书画的真伪尤为有用。
中国绢的发明在纸之先,用绢来作书画的年代也比较早。不过绢有一个缺陷,就是保存的时间不象纸那么长。无论保存得有多好,不受任何意外损伤,只是空气的自然浸蚀,年代久远的绢就会变得糟脆。百年以上的绢,已经没有韧性了。明代初年的绢,至今已经得不能碰触。而宋的绢,因裱托得比较好,目前还可见到,至于宋代以前的绢,虽然有,但也已经辨不出模样了。
宋代初年的绢,横竖皆单丝,不过横丝稍粗,看似双丝。宋代中叶,横竖丝粗细相同,但都比早期的丝线粗一些,颜色与深藏经纸色略同。元你的绢,横竖丝线仍然是单的,但丝线细而纹理稀。明初则竖丝为单而横丝变为双,丝线粗细均匀,密度整齐。清代,横竖丝都变为双丝,以前的单丝绢也不复存在。
明以前的绢,传至今日,表面上已绝无亮光;丝上的绒毛,也已经完全褪掉。其颜色则内外如一。作伪者若用新绢,由横竖丝的粗细单双,即可辨别出来。有一种特制的元丝绢,从表面上看,与宋元的绢相似,但其表面上的光,以及丝上的绒毛,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完全褪净;而且其颜色也是内外不同,绝不可能与绢完全一致。
纸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宋代以前的纸,有若干种类,其材料是什么,都没有确切的记载。传世的古纸,主要有棉纸和麻纸。从表面上看,棉纸有点类似今日的宣纸。麻纸的纹理要比棉纸粗疏一些。棉纸和麻纸中都掺和有丝。棉纸丝短,麻纸丝长。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鉴定纸的年代:取一旧纸,浸泡在水中,然后用针来挑。如果是宋纸,那么必然有很多称绒,而且无论如何破碎,仍然可以装裱。宋代以后的纸,则不可能这样。如果用显微镜观察,真纸并不平匀,膜皮如虫蚀之状,而且有一层白灰,若隐若现。其颜色则无论里外、凹凸,均系一致。伪造的绝代,因为是用颜色染成的,厚则深,薄则浅;里则淡,外则重;凸则有,凹则无。因为质地不同,其受色的程度必然不一样。
怎样从装裱形式来辨别书画的真伪
装裱与书画本身的关系要间接一些,但有时也可作为鉴定书画的有力佐证。各个时代的绫、锦,其花纹、色泽多不相同,装裱的式样也有出入。前人的收藏印多盖在裱件的接缝上,这就必然同装裱形式有密切的关系。如著名的宋“宣和装”,故宫博物馆藏的梁师闵《芦汀密雪图》是个较典型的例子:玉池用绫,前、后隔水用黄绢,白麻笺作拖尾,连本身共五段。玉池和前隔水之间盖“御书”葫芦印,前隔水与本身之间盖双龙玺及年号玺各一,本身与后隔水之间盖年号玺二,拖尾上盖“内府图书之印”,共用七玺。“宣和装”虽有例外,但这是比较标准的格式。不少赝迹上的伪宣和玺,往往是漫无规律,乱打乱盖。金章宗也用七玺,染清标常在前、后隔水上用两印。乾隆用五玺、七玺、八玺、十三玺不等。这些都各有他们的习惯。
裱工的一般情况是清中叶以前卷子拖尾短,所以比较细;嘉、道以后拖尾长,卷子就粗了。民间裱工南北传授不同,手法亦异。熟悉了以后,几种有特点的装裱不用打开书画便能知道是何时、何地的裱工,乃至是哪一家的藏品。
旧时北京的装裱匠人,手艺相当高超,旧书画虽然破碎至不可分辨、或者脆到几乎一吹即散,仍能装裱如原装。这类不太完整的书画经装裱后,如果悬挂或正视,都不会看出有什么破绽。如果向阳处由背面看,则原形毕露。所以,如果遇到裱得很厚,或者装在镜框之内的书画,就一定要特别注意。
也有的作伪者采取金蝉脱壳的办法,保留原装裱,挖出书画本身将伪本嵌裱进去。鉴别这类书画,则不能仅凭装裱来断定其真伪了。
谈谈书画赝品的“辅”作用
书画鉴定行业中所谓的“赝品”,通常又称为“伪作”或叫“假画”、“假字”。它是指并非某一名家所作,却被冠以其名的书画仿制品。书画赝品最早究竟出现于何时?起初的书画作伪又是出于何种动机?目前恐怕还难下准确的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书画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时,任何一件倾注着书画创作者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的作品,除了带给消费者可供欣赏的艺术价值外,同时也具备了流通领域商品的基本属性,即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按各取所需、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相互间的交流,从而实现书画作品的经济价值。正是基于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后的书画作品所具备的商品属性,才使得以牟利为目的书画赝品的出现也所在难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各种书画艺术市场(如画廊、文物公司、书画拍卖会、博览会等)的出现,书画赝品在世人面前,又好像江堤溃决,忽然间成为泛滥不可收拾之势,给书画艺术市场的正常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如今,社会上名家书画的“打假”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书画鉴定专业的辨真、识伪使命,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巨得多。
但是, 应该指出,书画艺术博大精深,有其自身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如果将书画界存在已久的作品作伪现象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商品的造假欺诈行为,也是有失客观、公正的,甚至还是有害的。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此种由多重因素引发的作伪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弄清它的来龙去脉,使其昭然若揭,才能彻底消除它的危害,并化腐朽为神奇,让它为书画艺术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从书画鉴定的专业角度说,只有全面和大幅度提高书画艺术从业人员和书画爱好者对书画艺术的认识水平,才是杜绝赝品,消除作为隐患的最有效方法。
应该承认,古往今来的书画作伪行为,并非全为“坑人”,它客观存在着被需要、被利用,为人们进一步认知书画艺术规律提供外在条件的价值。赝品在书画行业出其不意起到的积极作用,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书画从业人员的认同和证实。学习和钻研名家书画鉴定,必须正确处理好赝品所产生的“利”与“弊”关系,着眼点不应仅仅局限于识赝防伪,更重要的是应加强书画从业人员对书画学科本质规律认识能力的培养。谢稚柳先生在其总结自己书画鉴定实践经验而写的《鉴余杂稿》一书中说道:“我们经常对鉴别,还不能不发生错误,……对书画本身的认识不够,这是主要的”。可见,认识书画本身才是学习书画鉴定知识的重点。
以下笔者根据自己在书画鉴定专业上的学习、工作体会,从书画鉴定的专业角度来谈谈书画赝品所产生的“辅”作用。
(一)只要我们翻开中国书画史册,就不难发现,一些具有极高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书画“传世名作”,就是靠“摹本”(不是真迹)形式一直流传至今的。像晋朝顾恺之、王羲之,五代周文矩,宋代赵昌等等,他们的一些“作品”都有靠摹本传世的现象。其实不难理解,由于年代久远或一些原因,历史上一些书画名家的作品相继失传,于是就出现了以“摹本”来替代真迹的方法,来填补书画史上某一时段或是某一作者代表作品的空缺。再者,有些国家级博物馆常将古代名作同被“克隆”出来的名作赝品放在一起展出,供观者比较揣摩,达到很好的展览效果。若遇到霉雨季节,一些博物馆也多采取以名作摹本替代原作陈列的习惯做法。民间个别有实力的收藏家,也有过以高水准的仿品来布置自己居室的举动,这样主人外出时便可以多几分安心和坦然,凡此种种,目的都是很明确的。让摹本为“弘扬”和“保护”艺术真品服务。这确确实实是书画收藏界长期以来形成的默契,不因摹本的“不真”而否认其客观存在的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近现代以来,“旧仿”与“名人造假”作品在收藏界的几度走俏,不正是最具说服力的吗?
(二)被视作掌握书画技能基础阶段重要课程的临摹方法,可以说是一种善意的“制赝”行为,该学习方法在千百年的书画艺术教育实践中,被公认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手段,至今我国的书画艺术教育机构仍然将它定为学习书画阶段夯实基本功的必修课程。书画界也总是将临摹前代书画名作的水平作为评价一位书画工作者艺术功力深浅与否的一个主要尺度。当今,艺术界的批评家们,最为推崇传统型的创新大师。这对临摹前辈书画经典之作无形之中起着一种倡导的作用。建议有志于书画鉴定工作的人,尤其是初入道者,抽空动动笔,多多少少临摹一些书画名家的佳作,相信对你所投身的事业会大有益处。
(三)书画鉴定工作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书画鉴定专业是一门真正意义上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学问,书画鉴定工作者专业素质的高低与实际工作能力如何都集中体现在书画鉴定实践中那“真中藏假”“假中掩真”的复杂环境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赝品在为书画鉴定活动提供“真金火炼”的外在条件,离开它,书画鉴定工作就显得单调、浅薄。此外,书画鉴定中的“识”与“辨”所带来的精神压力必定会激励鉴定工作者的求知和聪明才智。虽然在学习和工作期间不乏遭遇“走眼”的经历,但挫折与失败终究不会是鉴定工作的全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精湛的鉴定能力正是来自于每一次挫折和教训。书画鉴定专业的所有理论,唯有通过“赝品”这一特定媒介的“检测”,才能印证其是否正确,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充实和深化。
书画作品的真迹与赝品,是相生相灭、互为依存的对立统一关系。它们共同演绎着一幕幕足以让许许多多书画鉴藏家乐此不疲、为之神魂颠倒的动人故事。扑朔迷离、雾里看花,正是书画鉴定工作的魅力所在。
(四)书画界资深代鉴藏家对后学者有过“同赝品交朋友”的忠告,颇具深刻之哲理,它是提醒该行业的后来者,要深入探研,寻根究底,必要时还得到作伪“第一线”中去,在知己知彼、成竹在胸的大局观下,鉴定工作自然就会胜券在握。对于制赝者发明创造的“专利”技术,不妨实行“拿来主义”方针,将其借鉴过来应用于书画作品的保护与修复工作,产生的效果也许会在大家的意料之外。举个例子,几年前,笔者曾收进一幅有破损的李可染的作品,画面上方有二个拇指般大小的破洞,伤及笔墨的要害处,当时多数行家皆说修复没有把握。最后笔者从作伪者发明的“揭旧裱件”的造假术中得到启发,根据同样原理,在十分保险的状态下,以“先修后补”法将此作修复好了。我们还可以大胆设想,要是把制赝手法中的一些“高仿”特技,适当应用于名家书画的限量出版发行中,也许能出奇制胜,大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