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于盛名之下的王献之

今天提及“二王”,往往讲的是王羲之,很少涉及王献之。关于王羲之与王献之艺术创作的研究、其后价值评论的消长,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既与艺术本体的认知有关,也与不同时期、社会和艺术发展有关。

东晋末至晚唐400年间,对二王评价的消长

什么是二王评价的消长?评价好坏分三个时期:一是王羲之死后,东晋末至南朝宋齐近百年间,王献之名声高于乃父。二是自梁武帝至唐太宗的初唐约200年间,褒大王贬小王。三是盛唐至晚唐一百年间,虽大王已为书圣,但对二王各有褒贬。

南朝士人皆崇尚王献之,南朝虞和讲“洎乎汉魏,钟、张擅美,晋末二王称英。”这是一个总的背景。

到梁代陶弘景时:“比世(宋齐两朝)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继以齐名。(钟繇)贵斯式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海内已经不知道钟繇,甚至不知道王羲之了,而只知道王献之。此时追随献之书风的有羊欣、阮研等一大批书法家。所以在那个时候王献之声名更高。


晋 王献之 中秋帖 原大(27×11.9cm) 纸本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初唐时情形发生变化。二王在书法上各有优劣。唐李嗣真《书后品》“其(羲之)飞白也,犹夫雾繫卷舒,烟空照灼,长剑耿介而倚天,劲矢超腾而无地,可谓飞白之仙也。”草书王羲之是仙。而后面说“子敬草书逸气过父”,他认为草书来说王献之超过王羲之:“如丹穴风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涛簸岳。故石谓公当胜右军,诚有害名教,亦非徒语耳。”

梁武帝、唐太宗是晋唐时代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帝王,他们对“二王”有近乎相同的看法。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说:“王羲之书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唐太宗说得更绝对,他以一个帝王之尊为王羲之做传论,空前绝后。《王羲之传论》云:“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惟王逸少乎!”唐太宗一锤定音:王羲之是尽善尽美,是真正的书圣。

他们对王献之如何评价?这些评价引起后世对王献之的忽视。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王献之绝众超群,无人可拟。”这是说王献之的厉害之处,但“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他以“河朔少年”比喻王献之书法不成熟。唐太宗《王羲之传论》则有更进一步的贬低,他认为王献之的毛病太多:“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搓挤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盛唐以后儒家思想教条在消退,人们的观点又发生变化了,重新看到王献之的重要性,发出与唐太宗不同的声音。张怀瓘《书议》云:“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

王献之确立了新书体大草 大草书王羲之不如王献之

王羲之的草书,张怀瓘《书议》云:“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运动及险峻,或少波势及纵逸,学者宜自损益也。异能殊美,莫不备矣。然道合者,千载比肩,若死而有知,岂无神交者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王羲之的草书和王献之的比较,可以看出“女郎材”和“丈夫气”。王羲之《行穰帖》少于运动及险峻是“女郞材”,王献之《中秋帖》一笔写完,一行到底,多波势及纵逸是“丈夫气”。这是王羲之草书到王献之草书的最大的变化。

王羲之可以说是创造了今草,但是今草还没进入大草,王献之创立了大草。王羲之今草尚有章草的痕迹,其《初月帖》、《姨母帖》,都是王羲之草书的主流形态。王羲之今草是行草,没有完全的大草。《七月帖》、《上虞帖》都是在行书中加了草书,是行草。这个时候王献之提出了一个建议。张怀瓘《书断》论中写道: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


唐寅 《王献之休郗道茂续娶新安公主图》 沃尔特斯艺术博物馆藏


王献之向父亲提了一个重要的建议:小草、章草要改变,改成独立的大草。少年王献之给王羲之的这个建议如当头棒喝。直到王羲之去世,王献之才18岁,如此年少就提了对父亲非常重要的、关于书体完善的意见,但是王羲之没有完全接受。在改体中间是存在困难的:“今穷伪略之理,于往法固殊。”要改的话会跟古代书体有不同,这个不同就可能会“不合六书”,被认为造了很多错别字。王献之《鹅群帖》中“姊”“当”“归”“献”“须”“彼”这6个字,用西汉许慎《说文解字》的字法来看都是不合六书的。王羲之在变新体的过程中,还要更多考虑遵守六书。王献之表示要创作新的书体,从而表达我们情感的艺术意境,就必然和六书有昩,要牺牲文字方面的一些规定,创造大草。这就是王献之最后突破了今草的局限,创造了大草的要点。

张怀瓘云:“草书者,张芝造也。”又云:“伯英是其祖,逸少、子敬为嗣。”草书王羲之、王献之是继承者,大草方面王献之是创造者,所以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说“王献之能为一笔书。”就是我们后面见到这个大草。

如果说大草、狂草确是“穷伪略之理,极草踪之致”,不合六书的另一套文字与书法系统的话,从宋代以来的书法史著作基本忽略了中国书法的这一条被熊秉明、韩玉涛先生所称道的浪漫主义的主线。

如果说这条主线张芝、王羲之是开创者和发展者,王献之则是完成者。如果说王羲之的楷书、行书,其伟大的继承者是颜真卿、苏东坡、米芾和赵孟頫,那么王献之大草书体的伟大继承者就是张旭、怀素、黄庭坚和徐渭。

我认为:魏晋六朝是中国文学艺术的自觉时期,同时也是西汉以来儒学道统松驰时期,所以有近百年尊崇王献之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的书风潮流。

隋唐建立如同汉代一样大一统的国家,儒学社会观念自然回归,作为一代英明统治者唐太宗尊崇在继承和创新之间至为中庸的王羲之,是完全合乎历史发展逻辑的。

到了盛唐,特别是天宝年间唐玄宗时代,可以请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到朝堂赋诗,所以继承王献之大草精神的张旭、怀素起来了,创造从大草到狂草的浪漫主义艺术高峰。这个艺术高峰就是张旭、怀素秉承王献之传统而创立的,其后有黄庭坚、徐渭这一系列的狂草书家是另外一个草书的高峰。


(图片来源于美术报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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