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栏目财政部为何加强美术馆等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

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及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为何加强对美术馆等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答案在这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为支持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现就2011年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公益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将支持免费开放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要认真研究制定基本支出财政补助定额标准,足额保障人员和公用等日常运转所需;增加专项资金投入,以改善设施设备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社会力量捐赠或投资提供引导。

二、中长期规划与分担原则

按照中央和地方之间权责相匹配的原则,对于费用由同级或共同负担。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机构,由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而东部地区实施效果好的地方可获得奖励。此外,对于中西部地区中央专项资金按50%至80%负担比例进行调整。

三、中长期规划与申报要求

各省应会同文化部门认真调研并核实基础数据,并按照相关意见要求尽快提出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上报中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附实施方案至3月31日前提交给相关部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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