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做木匠的时候起,齐白石就靠手艺吃饭,所以他卖画卖印从不耻于要钱。迄今所知,白石最早的润格是1902年樊樊山给他定的篆刻润例:“常用名印,每字三金,石广以汉尺为度,石大照加。石小二分,字若黍粒,每字十金。”这张润格在远游十年中一直使用。再往后是吴昌硕为他定的润格: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册页摺扇每件6元。 定居北京后,齐白石多自定润格,在他客厅里,长期挂着1920年写的一张告白:“卖画不论交情,君子有耻,请照润格出钱。”同年还有一张告白:“花卉加虫鸟,每一只加10元,藤萝加蜜蜂,每只加20元。减价者,亏人利己,余不乐见。庚申正月除十日。”齐白石卖画卖印,从不讲情面,除极个别亲友外,不论是谁,都要照价付酬,不能赊,不能减。他托人办事,或受人以惠,大多以送画为报,他把这视为人情与物值的交换,如果他感觉不合算,下次就不进行这类交换了。如1935年夏,周维善通过王森然赠白石画像,白石以一画相报;后王森然又领郑景康为白石拍照,并将所拍12张照片相赠,白石又报以画,但不久,白石在客厅挂了一张告白,说双方不合算,以后再有人照像画像一概不应酬。 齐白石有时请别人(如樊樊山、林纾等)写序文、题辞或纪念文章,也都依照对方的润例付酬,所谓“好朋友,明算账”,一点也不含糊。 但他决不为钱而放弃自己的艺术追求。初到北京、还租住在法源寺时候,就写过这样一个告白:“余年来神倦,目力尤衰。作画刻印,只可任意为之,不敢应人示……作画不为者:像不画,工细不画,着色不画,非其人不画,促迫不画。刻印不为者:水晶、玉石、牙骨不刻,字小不刻。印语俗不刻,不合用印之人不刻,石丑不刻,偶然戏索者不刻。贪画者不归纸,贪印者不归石,明语奉告。濒生启。” 这段告白显示了齐白石孤傲不同流俗的一面,画要卖钱,但不丧失基本的自由,不能被人驱使。诚然,为了挣钱,他有时也不得不迁就顾主,但正是靠了对艺术自由、个人志趣和独立人格的追求,才成就了他的杰出艺术。 抗战期间,齐白石厌于日伪人员的纠缠,对卖画卖印有所控制。1940年,曾在大门上贴出一张告白:“画不卖与官家窃恐不祥告白:中外长官要买白石之画,用代表人可矣,不必亲驾到门。从来官不入民家,官入民家,主人不利。谨此告知,恕不接待。庚辰正月八十老人白石拜白。”不是不卖画,而是明言不愿意和日伪人员打交道。这样的告白,表现了白石老人的勇气和胆量。 1946年,齐白石应中华全国美术会之邀到南京、上海办画展,带去的200多张画,全部卖出,回到北平,带回来的“法币” ,一捆捆的数目倒也大有可观,等到拿出去买东西,连十袋面粉都买不到。1947 年5月,白石老人自书了一张润格:“一尺十万(册页作一尺,不足一尺作一尺) ,扇面中者十五万,大者二十万。粗虫小鸟一只六万,红色少用五千,多用一万。刻印:石小如指不刻,一字白文六万,朱文十万,每元加一角。丁亥五月十八日。”数字吓人,但当时一个烧饼就要卖10万元,吃一顿饭馆要千万元以上,这样一比,还算贵吗?白石老人感叹说:“人们纷纷抢购实物,票子到手,立即就去换上东西……他们异想天开,把我的画,也当作货物一样,囤集起来。拿着一堆废纸似的金圆券,订我的画件,一订就是几十张几百张。我案头积纸如山,看着不免心惊肉跳。朋友跟我开玩笑,说看样子,真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了。实则我耗了不少心血,费了不少腕力,换得的票子,有时一张还买不到几个烧饼,望九之年,哪有许多精神,弄来许多废纸,欺骗自己呢?只得叹一口气,挂出‘暂停收件’的告白了。”(文/郎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