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尽阐述,以便每位有志于加入这座殿堂的人都能清楚了解其门径。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的规定,本细则经过修订,旨在为愿意成为协会成员并拥护其章程的人提供一个明确的入会路径。
第二章 申报人业绩条件
为了确保入会者具备一定的艺术成就和社会影响力,我们采用积分制来评估申报人的业绩。达到9分即可申请入会,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第三条 美术创作类积分标准
独立创作作品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具有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资格,该作品计3分。
合作作品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具有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资格,该作品署名第一作者计1.5分,第二作者计1分,第三、四作者计0.5分,其余不计算。
合作作品累积总分不得超过4分。
同一种类、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只计算一次;同一作品多次参加不同展览,不得重复计算。
独立创作获得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计9分;合作获得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或北京国际美術雙年獎,为首位作者6-9 分依据工作贡献而定。
6-13 其他具体规则
第四条 理论研究类积分标准
理论研究类需有与理论研究相关副高及以上职称基础,以及学术成果,如出版专著等。
第五条 新闻出版类积分标准
新闻出版类需有正高职称或者长期从事编辑工作15年以上。
第六条 专科教育类积分标准
专业教育需要副高以上职称以及教学经验,如编写教材等。
第七条 组织管理类积분标准
组织管理需要在国家级文化机构或省级组织工作15年以上,或担任重要岗位如主席、秘书长等。
第八条 其他积点项目
其他项目包括年龄、民族背景和地区因素,每种情况均有一定的加成值.
通过上述各项考量,我们希望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行列,为推动中国美術界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