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与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共同发布了最新统计数据,揭示了艺术在当代创意经济中的重要性。涵盖1998年至2013年间的数据显示,艺术和文化产业对美国经济增长贡献显著。据统计,在2013年,该领域为国民生产总值(GDP)贡献了7042亿美元,这一数字占比达到了4.23%,相较于1998年的32.5%增长,明显领先于其他行业如建筑业(6190亿美元)和公用事业(2700亿美元)。
排名靠前的艺术和文化产业包括广播、电影、出版以及与之相关的零售业,如画廊、书店和音乐商店。此外,还有演艺公司以及独立的作家、演员等。数据表明,在发展速度上,艺术和文化超过其他经济部门。在过去15年里,其年均增长率为1.8%,与美国总体经济的1.9%保持同步,并高于住宿餐饮业(1.4%)、零售业(1.3%)、交通运输仓储业(1.1%)。
此外,在就业方面,2013年该领域为470万人提供工作机会,并支付出3390亿美元工资福利,其中政府教育部门雇佣最多的人力资源单位,是广播、电影及出版行业。
消费者对于表演艺术品质提升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过去15年的时间里,对表演活动的消费每年增幅达到10%,其中剧院是71亿美元,那些涉及爵士摇滚乡村乐队及个别艺人的音乐则是42亿美元,而交响乐团室内乐组则是21亿美元。戏剧歌剧制作尤其表现出高增长率,为6.3%。
国家艺术基金会主席朱珍妮表示:“这些统计数字清楚地展示了美国家庭愿意投入更多资源来支持各类表演活动。这不仅提振了本国经济,也向世界传递了一种强烈信号,即我们重视并且投资于我们的创意产业。”
出口方面,从2006年起,每一年都有贸易顺差并呈现逐渐增加趋势,以2013年的241亿美元见证这一点。排名前列的是电影电视节目出口额达159亿美元,而软件出版如游戏图片处理软件则是99亿美元;珠宝首饰银器出口额为81億元;创意广告服务共计71億元;建筑设计服务則為31億元。此外,由电影电视节目软件出版到创意广告等版权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达到了330億元,有超過所有藝術與文化產品總額的一半。
基于这些统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家族对其发挥着推动作用的创意产业给予高度重视。不论是在促进就业还是在推动创新中,都能够体现其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而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定义“创意经濟”,但它通常指那些依赖版权保护以实现收入稳定的行业,比如媒体娱乐或科技企业。根据这一定义,对于美国家族而言,他们将近一半——8870億元中的4350億元——被归类为这种类型的事物,这使得它们成为一个快速成长市场,同时也是全球最具活力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