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与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共同发布了最新统计数据,证明了艺术在当代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数据涵盖了从1998年到2013年的时间范围,详细记录了艺术行业的出口增长、就业情况以及消费趋势。
据统计显示,在2013年,文化艺术产业对美国经济贡献达到了7042亿美元,这占比当年的GDP的4.23%,相较于1998年的水平增长了32.5%。其贡献远超建筑和公用事业两个行业。在收入排名中,文化和艺术产业位列前茅,其中包括广播(不含体育)、电影、出版(不包括互联网)、与艺术相关的零售业、演艺公司及独立艺人等。
发展速度方面,文化和艺术产业超过其他所有经济部门。在过去15年里,其平均增长率为1.8%,与美国整体经济的平均增长率持平,并高于住宿餐饮、零售和运输仓储等行业。
在就业岗位上,2013年,该领域为470万人提供工作机会,并支付出3390亿美元的人工费。雇主主要来自政府教育机构、零售贸易、广播、电影及出版领域。
此外,对表演艺术的消费也呈现显著增加,每年增幅达到10%。1998至2013年间用于表演活动的支出中,最大的部分属于剧院(71亿美元),其次是音乐活动(42亿美元)以及交响乐团室内乐组合(21亿美元)。15年的总体增长率为4.6%,远高于所有其他类型项目1.1%的总体增长率,其中戏剧制作和歌剧制作分别保持7.5%和6.3%每年的高增速。
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主席朱珍妮表示:“这些数字显示,大众越来越愿意投资于音乐会、大戏或舞蹈表演。这使我们得知,在提升国民经济活力的同时,文化活动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出口方面,从2006开始,一直呈现持续性的顺差并逐渐扩大,最终在2013年的顺差达到了241亿美元。而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电影电视节目(159亿美元)、软件出版如游戏图片处理软件(99亿美元)、珠宝首饰银器品类商品销售额达到81亿元,以及创意广告服务业务收入为71亿元。此外,还有电影电视节目软件出版及创意广告等版权密集型商品出口额共计330亿元,为所有美术作品输出量的一半以上,而主要销往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六个国家市场。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结果,上述机构认为,“这再次证明了美国对于推动创造性创新起着关键作用。”然而关于“创造性经济”的定义尚未得到普遍认可,但一个常用的衡量标准是版权密集型产业所产生GDP值。在这一点上,“文化”成为了该领域近一半份额,即8870億美金中的4350億美金。一切文化作品之中,以版权密集型产品最快成长,它们自1998至今实现年度平均增幅為1.8%;而版权密集型产品则以每年均增長率達到35%而成为整个社区产出的最大之一门类。